工信部消息,從2017年5月5日-2017年6月5日,公示10項輕工行業標準,并擬予以廢止。其中包括《食品添加劑 生物碳酸鈣》(QB 1413-1999)。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食品添加劑 碳酸鈣(包括輕質和重質碳酸鈣)》(GB 1886.214-2016),將完全替代廢止標準。
在2017年之前實施的標準中,內容適用碳酸鈣的范圍在逐步發生變化。最早的“生物碳酸鈣”標準僅僅適用于牡蠣殼精制加工后而得的碳酸鈣,規定該產品在食品加工中主要用作營養強化劑、疏松劑;之后又過渡為“沉淀碳酸鈣”和“碳酸鈣”,標準的適用范圍也延伸到了輕質碳酸鈣和重質碳酸鈣,且食品加工中可作面粉處理劑、膨松劑、穩定劑和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
目前在2017年實施的標準,適用范圍則變為“適用于沉淀制得的食品添加劑輕質碳酸鈣和粉碎石灰石、方解石以及牡蠣殼制得的食品添加劑重質碳酸鈣”,除此以外還修改了鎂和堿金屬、砷、氟、鉛、汞和鎘的檢驗方法,比如鎘含量的檢驗,需要用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以上變化,除了說明碳酸鈣在食品行業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大,更多原材料品種和更多下游應用帶給產業更多市場機遇,同時更嚴格的檢驗標準和檢測裝備則提醒食品鈣行業的門檻也越來越高。
粉體圈 作者:郜白
點擊查看:GB 1886.214-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碳酸鈣(包括輕質和重質碳酸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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